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桃山林业局2016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务公开基本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等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桃山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web.taoshanly.com/)登录页面的政务公开目录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桃山林业局联系(地址: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邮编:152517,电话:0458-2486210)。
一、概况
2016年,桃山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伊政办发〔2016〕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林业局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畅通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
(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16年,我局继续完善桃山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林业局门户网站信息,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电子屏幕等载体的作用,围绕党委、林业局中心工作,着眼于项目建设、城镇建设、民生建设等重点工作以及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伊政办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对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了部署。建立了依法行政、绩效施政、廉洁从政和监督检查四项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强化保证。同时,坚持推行公开与整章建制并重,健全考核机制与强化监督检查并举,通过建立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奖惩,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做到有诺必践;通过建立政务监督评议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三)重点加大“五公开”公开力度
2016年我局重点加大对全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力度。目前,公开决策性文件6个,如:《桃山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桃林办〔2016〕18号)等;按月公开执法结果11期;公开服务类信息19条,如:2016年“龙江杯”穿越大小兴安岭健康亲子行国际徒步大会桃山站招募通知等。
(四)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自检自查和做好政务公开总结工作的通知》(伊政公开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我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整改:一是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地对林业局门户各栏目公开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每天更新,更新率达100%。
二是对全局规范性文件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上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规备,并在桃山林业局门户网站“企业文件”栏目中予以公开。2016年桃山局规范性文件0件。
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规范地在市政府和林业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自2009年起至今,按年度已公开年度报告7篇。
四是对原林业局政务微信平台进行改版、升级(微信号:heilongjiangtaoshan),微信平台现由专人负责,平台信息做到实时更新。
五是我局林业局门户网站已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截止到目前,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事件;未收取过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费用;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一)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1、通过林业局网站公开;2、通过林业局政务公开栏、电视媒体和电子大屏幕等载体公开;3、通过微信平台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2016年度我局通过网站和其他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47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919条,通过微信公开信息370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83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接到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为方便公众,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务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基层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进展迟缓,动态短信息报送不及时,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深度、细化度还不够;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主线,以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重点,以公正、便民为原则,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紧紧围绕党委、林业局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领域和范围。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生产安全、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社会公益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打造便捷的公开平台。在及时更新维护好政务公开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政务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政务公开,使职工群众获取信息更加简捷方便;
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水平。突出抓好学习培训,通过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单位、科室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提高依照《条例》开展工作的能力。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围绕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反复学习中央、省、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有关文件精神,把实行政府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联系起来;同保持社会安全稳定结联系起来;同端正党风、密切干群关系联系起来。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由认识不足而形成的不愿公开、不想公开的错误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和优化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完善网络、报纸、电视、手机四位一体的立体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传统的公告栏、公开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加强各类电子信息屏、公共查阅点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不断完善新闻发布会、亲民热线、市长在线访谈、市长信箱、数字电视“信息公开”栏目频道等方式。积极探索政府微博、手机平台等网络信息传播的新型公开方式。
三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全市依申请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措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既要严格依法,做到认真负责、依法有据,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拓宽受理渠道,为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条件。认真研究难点、热点问题的申请,提高回复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71 |
|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1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业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