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友好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5日)
201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友好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
2012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深入推进、全面展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友好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我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会议,亲自协调研究实际问题,及时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取得实效。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我区认真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指南与目录的编制。健全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予以公开的做到主动公开,在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审查确定后,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形式。一是通过互联网公开。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区政府在门户网站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切实将政府网站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二是通过公共场所公开。在公共场所设立了信息公告栏,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人性化、专业化”,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高效的服务。通过以上两种方式,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进一步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内部保密审查程序的执行情况。严格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均在公开前由专人对其内容进行全面的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年内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三、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分别是:区政务、局务、新闻动态、旅游资源、招商引资等信息公开。
自“中国伊春.友好”政府门户网站建成运行以来,我区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先后对网站进行了多次改版,调整了栏目设置,充实了内容,美化了页面,并对全区所有部门、单位的工作动态和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发布更新。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到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通过整合各部门、单位资料,建立了完善的全区政府网站体系,充分实现资源共享。2012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达51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资料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分类管理,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新闻动态以及其他信息发布后,都有保存有关资料备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够全、深度不够等问题;二是个别部门没有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快速、及时;三是我区政府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网站,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各种渠道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够明确,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使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一是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督促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政府工作的更加透明、公开、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