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和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作为具有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单位,认真开展了政务公开自检自查活动。经过努力,局政务公开工作已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资源林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等工作。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组长由刘长青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林改办副主任范洪滨担任,成员有沈智峰、常连生、刘立俊、陆希民、付鹏、袁忠霞、谢鹏远、王利滨,协调小组下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闫红霞同志兼职政务公开信息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一是建立了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公开的政务内容进行目录管理。二是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照申请公开制度。对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是建立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限时公开;凡应公开而拒不公开的要坚决查处纠正。
(三)政务公开形式多样。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电视、报纸及电台热线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为搞好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民主监督,我局在门户网站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将应该公开的事项,全部进行了公开。主要公开的事项有: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部门动态、部门职能、办事程序、部门文件等。
(四)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政务公开内容包括单位基本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点、管理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重大项目审批的实施,包括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目的、结论等情况;行政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各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市保护红松联合会对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在伊春日报上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对大额经费使用情况和大额红松认领情况随时在红松网站上进行信息发布。做到了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五)科学设定政务公开时间。我局政务公开的时间和内容相适应,制度性和政策性的内容长期公开、长期上墙公布。阶段性、经常性的工作一个季度公开一次。一般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六)建立了监督保障机制。为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的监督作用,接受外来投资者的监督和投诉,我局公示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对政务公开内容层层严格审查,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从未造成因公开引起的失密、泄密事件。
(八)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工作。为了方便群众查询和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对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了重新调整,强化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及时更新了行政权力公开内容。对我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审批权力行使依据、审批条件和标准、所需材料以及具体的办理流程图都详细进行了公开发布,科学合理、一目了然,群众可以方便的查询到每项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流程。
(九)细化了自由裁量权标准。对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自由裁量标准、毁坏森林、林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自由裁量标准、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木材运输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运输数量或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与木材运输证明规定不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擅自开垦林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自由裁量标准、无木材运输证明运输木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进行了网上公示。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编制完成了《办事公开目录》、《行政职权目录》、《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印刷成册,并上传至网站发布。通过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使基层民主建设得到了加强,让人民群众及时监督部门工作,达到了“让群众清楚”,“给群众一个明白”的目的,推进了依法行政活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开展政务公开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效果显着,机关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政务公开工作我们还在摸索阶段,政务公开的效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务公开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营造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要继续抓好重点科室、重点项目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