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伊政公开办发〔2013〕1号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黑政公开办发〔2013〕3号)要求的相关内容,对我局2012年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回顾。现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建设公共服务型、法制型执法机关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城管新职能、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实际,以推进行政工作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丰富内部政务公开内容,规范依法办事行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2012年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我局在“中国伊春”门户网站上本单位所属政务公开网页“执法结果”栏目及时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共计58件,发布市局正式文件目录25条。
(二)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受理城管便民投诉电话115起,反馈率均达100%。参加《在线访谈》节目录制1期、《行风热线》节目录制7期。为加强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我局专门设立了热线办,由专人负责接听和接待工作,局纪检人员负责工作指导,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监督,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2012年,我局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强化工地硬化铺装、专项整治施工运输车辆、拆除私扒乱改建筑、整顿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打击非法行医、清理不法网吧电玩文化市场、开展环境保护和农业清查等重大事项面向社会实行公开宣传,通过电视台播发公告及在《新闻联播》、《伊春日报》、《林城晚报》上连续刊发了175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报道曝光,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同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市城管执法局最新的工作职能,及时更新领导班子成员分工、5个执法支队职责、4个直属分局工作范围和市局机关各科室业务工作具体设置等项内容,使全局各项工作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全面公开。
(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制度情况
一是实行同步审核制度。在办理文件时,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是否保密、密级和期限,同时做出决定。
二是建立领导审批制度。机关各科室需公开的信息,填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登记表》,经政策法规科科长审核把关,报局领导审定签字同意,局办公室收集汇总,统一对外发布。
三是制定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要求机关各科室对公开信息进行自我审查;分管领导审查把关;办公室统一审查检查;对重要、重大公开信息或事关保密工作方面把握不准的,办公室报局长审查批准,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是制定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对不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对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对未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等,局领导对有关人员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计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市执法局综合执法公告公告4件、伊春要闻发布城管执法局专项整治情况6件、部门动态栏发布城管执法工作信息18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市政府网站、市图书馆和档案馆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实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个别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全面。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和执法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新职能,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促进政务公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要积极拓展覆盖面,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能够公开的工作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特别是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群众关注的城管焦点、难点、热点问题按规定积极、主动地做好全面公开工作。
二要加快城管门户网站建设,尽快实现各项综合执法工作内容网上公开。不断增加信息发布量,将城管工作最新动态、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办事结果等向群众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优化群众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咨询有关法规政策,对城管工作提出建议。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