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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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0      来源: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人民政府办公室      

        伊政办〔20221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十五届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20

          (此件公开发布)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黑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为实现2025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伊春特指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将科普工作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四个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均衡化发展的科学素质建设新格局,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提供有力支撑,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突出科学精神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坚持协同推进。各级政府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投入保障,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活力,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

        ——深化供给侧改革。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价值导向,创新组织动员机制,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推动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等创新提升,提高科普的知识含量,满足全社会对高质量科普的需求。

        ——完善共建共享机制。科普服务品质和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进一步提升,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突破,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现代科普体系功能显着增强,科技合作共享机制形成,支撑科技创新、科技自立自强的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基础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各地、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着,科普工作载体创新升级,科普的组织力、传播力、精准度、实效性大幅提升,“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科协、市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加强对中小学科技教育的监督指导,提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横向配合。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程,大力推进通用技术课程的开设,探索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推动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系统提高学生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协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3.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4.大力提升教师科学素质。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科学教师线上培训力度,定期培训科技辅导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协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二)农民、林场职工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市妇联、市融媒体中心、伊春森工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2.培育高素质农民林场职工。围绕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和乡村、林场“双振兴”战略,依托农林科学院所、技术推广部门、职业院校、农林企业的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开展农民、林场职工教育培训。培养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民企业家、农林实用人才,大力提高农民、林场职工科技文化素质,提升示范带动能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林场)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职工)队伍。开展农村和林场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实施农村和林场青年、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帮助农村和林场青年妇女参与农业农村、林场现代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省林科院伊春分院、伊春森工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3.实施乡村、林场“双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林场“双振兴”智力服务,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落地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妇联、省林科院伊春分院、市气象局、伊春森工集团等相关单位部门)

          4.提升偏僻农村农民和边远山区林场职工科技文化素质。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偏僻村屯、边远山区林场倾斜,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边境边民科普活动和科普边疆行活动,提高偏僻农村农民和边远山区林场职工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偏僻农村、边远山区林场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省林科院伊春分院、伊春森工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融媒体中心、伊春森工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2.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林业富余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伊春森工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3.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推动相关企业做好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协、市融媒体中心、伊春森工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社区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融媒体中心、伊春森工集团、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健康教育系统,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林场、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科协、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在社区、农村、林场、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发挥老科协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广大老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科技进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贡献力量。(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单位部门)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社科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2.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充分利用“龙江发展讲坛”、龙江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平台的作用,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3.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鼓励将科普工作实绩纳入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指标体系,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内容。鼓励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参与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协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协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3.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激发全民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普信息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服务。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库,强化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充分利用电子科普视频、社区电子屏、大型广告屏等现有设施传播科学知识,推动传统科普渠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大力推广科普内容一次创作、多次开发、全媒体呈现的融合模式,实现科普的跨媒体、跨终端传播。(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2.推动原创性科普融合创作。围绕公众关切的社会焦点热点问题,鼓励科普文章、科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动漫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创作促进科学与文艺跨界合作,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奖和推介,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3.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鼓励和支持综合类博物馆和专题类博物馆展示、讲解藏品所蕴含的科学内容。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等,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专业或产业科技博物馆。加强实体科技馆建设,鼓励科普展教品创新研发,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积极争取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牵头单位:市科协、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伊春森工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2.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新改扩建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基层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加大面向农村青少年科普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科技场馆、基地等和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对接,广泛开展科普资源和技术辐射服务。(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3.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深化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省林科院伊春分院、伊春森工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建立应急科普响应机制。坚持平急结合、协同联动,组建专家委员会,搭建公众和家沟通的桥梁,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资源,推进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伊春森工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2.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建立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科协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3.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社区大学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4.加强专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五)实施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1.拓展科技人文交流渠道。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各类人文交流机制作用。加强与省内外、市内外的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的合作,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推动省内外、市内外青少年交流,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聚焦应对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加强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的区域性科技人文交流。(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广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林草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2.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与国内外、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的合作,围绕我市产业、科技发展实际需求,强化对外部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协同创新和资源共享。大力推进与国内外、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合作共建科普教育基地、科技示范基地、科技产业基地等。(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工信局、省林科院伊春分院、伊春森工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完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协调机制,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指导。各部门将《科学素质纲要》有关任务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市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每年年终,各牵头单位会同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各县(市)区科协牵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会同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

          (二)机制保障

        1.完善共建机制。通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点行动、重点工程,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完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推进小组和县(市)区共建机制,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2.完善评价机制。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目标管理考核,科学客观的对各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做出评价,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完善社会动员机制。通过评选优秀、示范引导、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全社会积极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三)条件保障

        1.完善政策。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设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普产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2.保障经费投入。全市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对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市科技局对科普理论研究、科普作品编创、科普服务等给予立项支持。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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