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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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4      来源: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伊美区人民政府,各管线专营单位: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十五届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财政局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自然资源局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市场监督管理局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司法局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日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和老龄化社会需要,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宜居水平,让林都人民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根据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建规范〔2018〕1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在伊美区具备安装条件的住宅楼、单元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审核标准、工作流程、补助方式,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积累成功经验,改善和提升广大居民居住条件。

        二、基本原则

        按照“业主自愿、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市级指导、区级组织、规范实施”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挥既有住宅业主的主体作用,通过民主协商形成改造意见,确定合理的费用分摊比例,确保电梯加装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又要发挥政府政策扶持、协调服务职能,规范引导、优化审批,以安全为前提、便民为目标,干好民生实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加百姓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加装条件

        (一)既有住宅无房屋权属纠纷;

        (二)既有住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三)加装电梯的住宅楼或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方案公示后无异议;

        (四)加装电梯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应急救援和电梯建设运营等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不占压道路红线。

        四、责任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程序的制定,指导协调补助资金申请等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对伊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筹集工作。

        (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加装电梯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占压项目用地范围线、道路红线和城市绿线等,制定加装电梯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程序等工作。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使用登记,组织开展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负责电梯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市发改委负责协调供电部门配合做好电力管线迁移、增容等工作。

        (六)市司法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合法性审查,指导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见证相应协议签订工作。

        (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审核办理工作。

        (八)各管线专营单位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的供水、排水、供热、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及其他配套设施的现场踏勘确认、实施迁移改造等工作。

        (九)区政府负责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开展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民意调查,受理业主加装电梯申请、核实业主意见征集情况、调处矛盾纠纷等工作,明确工作程序,确定牵头部门,并就加装电梯方案、资金分摊意见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主动担当作为,努力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真正把好事办好,邻里关系和谐幸福。

        (十)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明确责任部门,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予以全力支持。

        1、区住建部门负责向申请人推荐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施工、安装、监理等单位,并提供指导和领办服务,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管。

        2、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依法办理使用登记以及加装电梯的监督管理工作。

        3、区城管部门负责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未履行技术指导、违规施工的施工单位予以查处,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小区路面和相应配套设备设施不受损坏。

        五、项目准备

        本栋楼或本单元全体业主为加装电梯申请主体,负责统一意见、签订协议、资金筹措、设备采购、委托工程实施单位等相关工作。申请主体应委托申请人(申请人可以是业主代表、企业或单位等)代理相关申请工作,并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一)申请人的前期工作

        1.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

        2.在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基础上,持拟加装电梯的住宅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工作;设计方案应当确保加装电梯后主体结构安全不受影响,同时符合日照、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和电梯安装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包括拟加装电梯的平面图,外立面效果图等,明确拟加装电梯的具体位置、电梯尺寸、梯井高度、周边道路和绿地绿化占用情况等内容;

        3.书面告知相关物业管理单位加装电梯事宜,并与相关专营单位沟通,确认地下管线位置,制定管线迁移方案、电力增容方案等;

        4.查询确认是否占压项目用地范围线、道路红线和城市绿线等,委托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组织编制和确定工程预算;

        6.与业主协商,明确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等费用分摊方案,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签订电梯管理协议,明确电梯费收费标准和方式,明确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电梯维修更新所需费用来源等内容。

        (二)申请人的报备工作

        1.向社区居委会提交加装电梯项目申请,并同步提交本栋楼或本单元所有业主签字同意的加装电梯意见书、相关业主的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业主与申请人签订的正式委托协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是否占压项目用地范围线等书面意见、电梯管理协议等资料。社区居委会审核上述材料是否齐全,并对业主意见征集情况进行核实后在本住宅楼或本单元内公示,同时将加装电梯初步设计方案在小区内显着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                    

        2.申请人将资金预算及筹集方案、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电梯后续管理和维保方案提报区住建局备案。

        六、资金筹集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资金除政府补助部分外,其余部分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相关业主应自行协商确定合理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比例,并形成资金筹集使用方案。相关业主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也可以按程序申请启用房屋维修资金。

        (一)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资金补助原则,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伊美区加装电梯项目进行补助。对于由相关业主共同出资、电梯权属归相关业主共同所有的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财政按照每部电梯15万元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二)加装电梯业主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每户不超过实际分摊费用。

        (三)需要业主承担的资金,按照共同协商确定的资金分摊方案进行筹集。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相关业主按协议确定的比例共同承担。

        (四)业主资金分摊比例应自行协商确定,可以参考以下分摊比例:第一、二层不出资,以第三层为系数1,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3个系数,即第四层1.3、第五层1.6、第六层1.9、第七层2.2,将各楼层系数相加得出系数总和,用业主承担的资金总额除以系数总和,得出系数1的实际出资金额。依此类推,出资额即为各楼层住户的分摊费用。以上分摊比例系数仅供参考,最终以业主协商结果为准。

        七、相关政策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应以实用性为前提,不得占用消防疏散空间,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需办理占地手续,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八、项目实施

        申请人可以委托业主代表作为承办主体,也可以委托设计单位、电梯企业、物业公司、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承办主体,负责协议签订、工程手续办理、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实施、组织验收、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申请人应当与承办主体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项目申报

        申请人(承办主体)向项目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申请项目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经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的加装电梯项目申请;

        2、相关业主与申请人签订的正式委托协议;

        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加装电梯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意见;

        5、电梯管理协议;

        6、申请人与承办主体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应出具承办主体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二)项目审查

        区住建局对申请人(承办主体)提交的加装电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相关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或资质进行审核,出具初审合格意见并报市住建局审查。经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审查同意,不改变主体结构承重体系的加装贴建式电梯工程,不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消防部门相关手续,但应事先到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登记,到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施工告知,并到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办理监督检验手续。对于改变既有多层住宅主体结构承重体系的加装电梯项目,申请人(承办主体)应持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市场监督等部门的相关手续。

        (三)施工监管

        申请人(承办主体)应当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施工、安装和监理等单位负责工程的具体施工和管理,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申请人(承办主体)对加装电梯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总责,施工、安装和监理等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加装电梯工程,相关主管部门应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给予监督指导。

        (四)竣工验收

        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电梯使用单位应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应当办理审批手续的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后,申请人(承办主体)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电梯生产企业及使用管理者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竣工验收意见。竣工验收完成后,申请人应当将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书面竣工验收意见、质量承诺书提报区住建局,经区住建局审核资料齐全后,办理竣工资料备案。

        九、补助资金申请及发放

        由区住建局牵头,会同区相关部门制定本区补助资金申请及发放的具体操作程序。在办理竣工资料备案后,申请人可依据操作程序申领补助资金。区住建部门对补助资金申领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市住建局审核后,由区政府按年度形成项目补助资金预算报告,报市政府批准,市财政一次性拨付。

        十、后续管理

        经业主表决同意选聘的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人,应与依法取得许可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负责电梯日常运行管理及开展经业主授权的广告经营等活动。电梯交付使用后,按照已确定的电梯管理和维保方案实施后续管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电梯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