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河方案许可〔2023〕第1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伊河方案许可〔2023〕第1号 | ||
相对人基本情况 | 个人 | 姓名 | ————— |
单位 | 名称 | 南岔县供热服务中心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远舟 | ||
身份证号 | 23070319770404****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230726MB1H715275 | ||
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 |
南岔县供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 | ||
行政许可 内容 |
一、建设要求。你单位要按照专家审查意见确定的项目建设位置、规模、结构等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如发生变化,应该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否则,不予验收。 二、监督管理。项目施工期间,南岔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要加强现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建设方案施工。 三、竣工验收。应当有南岔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参加,就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位置、规模、结构等建设方案进行建设签署意见,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将竣工资料报送南岔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四、许可有效期限。水行政许可有效期限为三年,如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本行政许可有效期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五、其他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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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生效日期 |
2023/2/3 | ||
行政许可 截止日期 |
2026/2/2 | ||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 | 365提款_365bet官方_365直播网网络电视台下载水务局 | ||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日期 | 2023/2/3 |